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瀛海实业”)近来以“经营自主权遭侵权”为由,将马士基(我国)航运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告上厦门海事法院,并象征性索赔100元。此案已于11月10日在厦门海事法院立案并暂定于12月22日开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案子是上一年那场长年累月的铅封费风云的升级版,本年三月马士基全面中止瀛海实业承运马士基公司集装箱的陆路运送事务,引发了瀛海实业的此次诉讼举动,开庭在即,众目重视,太多的谈论栩栩如生,本网不用累述,只能依照整个事情的时刻头绪收拾出此期专题,以供咱们参阅。
首要,咱们不得不提一个概念:铅封费——所谓集装箱铅封,是指集装箱装货后,为确保货品安全而给集装箱上的锁扣。它是确保集装箱货品安全运送所必需的、由承运人所供给的集装箱箱体的一个附属品。而铅封费便是对此收取的费用。尽管马士基现已发布2005年5月1日起在厦门口岸撤销铅封收费,但它掀起的巨浪却没有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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